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冷链物流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2〕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各县(市、区)申报,市商务局初核,省商务厅复核,汇总了2022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并制定了《上饶市2022年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冷链物流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研究决定,现将《方案》及2022年度项目建设清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12日
联系电话0793-8303390
附件:
1.上饶市2022年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冷链物流发展工作方案;
2.2022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
上饶市2022年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加快冷链物流发展工作方案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冷链物流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2〕148号)要求,为加快我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更好保障市场供应,2022年我市将开展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冷链物流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强节点、建链条、优网络”工作思路,抓住农产品集散地和销地两个关键节点,聚焦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动重要集散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配送中心及零售终端冷链流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支持一批集散地、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和城市供应链末端连锁商超、农贸市场等流通企业提升改造农产品冷链流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增强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提高我市农产品流通效率和现代化水平。到2022年底,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冷库库容比上年增长10.7%,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配送中心冷库库容增长7.1%,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能力同比增长5%。
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和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支持以下四个方向,具体支持比例和上限如下:
(一)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
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鼓励建设公共冷库、中央厨房,配备清洗、烘干、分级、分拣、包装、检测等设备,支持冷库封闭式交接货通道、月台、货架标准化改造,绿色环保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与技术应用。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二)提高冷链物流重点干支线配送效率
支持销地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改扩建冷链集配中心和低温配送中心,建设低温加工区,包装区、分拣区、配送区等。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最高金额不超过600万元。推广使用可循环周转箱(筐)等运载单元化器具,增加节能、环保、高效、安全的干线、末端低温运输工具。对项目主体新购置的自用冷藏车辆按冷藏车辆裸车价格的30%(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给予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三)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
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生鲜电商、城乡零售网点等流通企业完善终端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前置仓等末端冷链配送站点,鼓励配备生鲜配送自提柜、移动冷库(冷箱)、智慧冷链自动售卖机等产品。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支持农产品市场保供
对2022年以来发生较大规模疫情的县(市、区)中承担封管控小区(社区)市场保供任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予以支持。主要补贴以下内容:一是为城区封管控区提供生活必需品运输配送服务的,给予相关费用补贴,包括运输费、仓储费、装卸搬运费、仓库租赁费、运输工具租赁费、油料费(电费)、分袋包装费用等;二是为城市封管控区提供生活必需品运输配送服务产生的疫情防护费用给予补贴,包括员工、保供物质的核酸检测,防护物质器材采购、员工隔离期间误工补贴等;三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市场内经营商户减免租金和入场交易服务费给予补贴;四是对疫情期间承担支援外县(市、区)保供任务的经营主体,产生的物流费用、装卸搬运费用,运输人员隔离期间误工费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支持比例不超过总共发生费用的50%,支持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单个主体(企业)支持资金最高额不超过1400万元;项目主体新购置的自用冷藏车辆十年内不得转售、出租。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得将关联方交易额纳入申报项目投资。各地具体使用财政资金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农业农村部安排的产地冷链设施、中央财政支持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及支持事项加强衔接,避免重复投入。对于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
四、重点举措
(一)设立工作专班
根据省商务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成立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专班,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场体系建设口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负责此项工作的筹划、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二)抓好信息公开
在市商务局官网上设置工作专栏(与县域商业建设专票共用),及时公开公示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工作方案、工作通知、拟支持的项目清单、经验交流等内容,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工作方案、拟支持项目、验收合格项目在确定、上报前要在工作专栏上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组织实施。
(三)督导项目推进
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调度,跟踪实施项目的运营成效,工作中可根据需要引入审计或监理咨询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未按项目申报方案中建设内容和进度实施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及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填写《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于每个季度首月5个工作日前将上个季度项目进展情况表报省商务厅。
(四)组织项目验收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按照要求准备好项目验收材料。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及时牵头组织初验,初验时应对照项目单位报备的实施方案,通过资料评审以及现场查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有关资料要逐一核对原件和实物,并出具验收意见“通过”或“不通过”,验收材料应存档备查,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验收申报文件及相关附件报送至市商务局(一式5份)。市商务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三)规范资金拨付
对验收复核通过的项目,由市商务局根据第三方机构审计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提出支持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商市财政局将项目支持资金拨付给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收到验收通过结论后,方可将支持资金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
(六)加强项目管理
及时掌握本地区农产品产销格局、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凡是享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须签署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承诺书。凡是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地方和企业,须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数据和日常业务经营数据,
(七)组织绩效自评
市商务局、财政局设立资金绩效目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2023年1月中旬前完成2022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相关自材料告报省商务厅、财政厅。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冷链物流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进度不拖拉,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使用
要强化资金使用,引导企业创新投入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向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领域,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同时,要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廉洁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三)推进项目实施
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抓紧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推动项目实施取得成效。
(四)加强绩效考核
相关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月度检查和定期绩效考核等制度,指导申报企业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指导相关县(市)区和企业进行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总结评价,形成总结报告和项目运行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商务厅、财政厅。
2022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方 |
1 |
广信区 |
农产品批发市场 |
中国供销上饶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 |
上饶市中合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2 |
广丰区 |
零售终端 |
嘉百乐零售终端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
江西嘉百乐贸易有限公司 |
3 |
余干县 |
零售终端 |
余干五一超市零售终端冷链提升 |
江西五一超市有限公司 |
4 |
玉山县 |
零售终端 |
江西柳邻连锁超市零售终端冷链提升 |
江西柳邻商贸有限公司 |
5 |
鄱阳县 |
零售终端 |
鄱阳县永兴农贸市场零售终端冷链提升 |
鄱阳县永兴农贸市场 |
6 |
鄱阳悦购福零售终端冷链提升 |
鄱阳县悦购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
7 |
江西五加一贸易有限公司零售终端冷链物流项目 |
江西省五加一贸易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