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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上饶市奥达体育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广丰分公司
  • 信件分类:
    建言献策
  • 来信时间:
    2023-05-22
  • 内容:
    3月26日晚上9点购买一年健身卡,并告知马上就需要开始使用,同时健身卡并未激活使用,只交了钱,3月31日临时被告知健身房需要闭馆2个月装修门店,但是在购买健身卡时所有店内人员从未提及,整个推销过程店内人员存在故意隐瞒店内情况,涉及欺诈消费。整个过程中健身卡并未激活及使用,与店内人员协商需要退款其店内人员无一例外拒绝退款,涉及强硬消费。健身房不能退不属于免责条款,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消费者与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特殊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承担包退包换等责任”我需要该健身房全额退款。 4月22日在12315上进行投诉被告知【有关预付卡投诉问题请咨询商务局】
  • 回复时间:
    2023-05-24
  •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到,现就您反映情况作一回复:
      1.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第二条 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可参见商务部关于《管理办法》行业分类表,健身房并不属于居民服务业范围。其预付充值行为不在我局职能范围,我局无权受理。
            2.您提出的该商家“涉及欺诈消费”“涉及强硬消费”“涉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等违规内容,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范畴,与我局工作毫无关联,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2018年机构改革后,我局行政执法职能和人员已全数归隶至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无行政执法权,无法对任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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